寄養寵物協議細則

•  1. 定義

•  「 本公司 」 是指 「 太平洋寵物會 」 。

•  「寄養寵物」是指任何由本公司同意接受其寄養之寵物 。

1A. 凡委託本公司 寄養寵物人士 ,必須為 寄養寵物的物主或其書面授權人 。

•  2. 所有寄養於本公司的貓隻或狗隻,其年齡必須不少於四個月大 。

•  3. 所有寄養於本公司之狗隻,必須持有有效預防針咭正本 。 證明狗隻已接受完全性的 G6 混合防疫注射 ( 即基本期首次和至少一次加強劑之防疫注射及每年定期之加強劑防疫注射 ), 五個月大或以上的狗隻必須接受過瘋狗症預防注射及已植入 確認身份的 晶片 。

所有寄養於本公司之貓隻必須持有有效預防針咭正本 。 證明貓隻已接受完全性 FVRCP 混合防疫注射 ( 即基本期首次和至少一次加強劑之防疫注射及每年定期之加強劑防疫注射 )

•  若 寄養寵物 只接受了基本期之首次和至少一次的防疫注射,那該基本防疫的最後一次注射,則必須在寄養期之前七天或以上完成 。

•  每年一次的防疫加強注射若已過期三個月者,其防疫注射記錄將被視為失效 。

•  客人必須於寄養前出示有效之防疫注射記錄正本 。

•  若寵物在入住時,未能出示有效之防疫注射記錄正本,本公司恕不接受該頭 寵物 寄養,有關的寄養 寵物訂金及有關的費用將不會退還 。

•  4.凡寄養於本公司之 寵 物,必須 作定期殺蚤 。

•  寄養於本公司之狗隻將被指定以 “ Frontline ” 殺蚤滴劑作定期殺蚤(首天及其後每月一次),由本公司職員代為進行此殺蚤程序 。

•  寄養於本公司之貓隻將被指定以 “ Frontline” 殺蚤滴劑作定期殺蚤(首天及其後每月一次),由本公司職員代為進行此殺蚤程序 。

•  兔及倉鼠則以噴劑殺蚤(首天及其後每週一次),由本公司職員代為進行此殺蚤程序 。

•  5. 本公司建議客人替其狗隻在寄養期起碼 24 小時前做預防心絲蟲之措施.假如客人不選擇以上建議,而其狗隻在本公司寄養期間因心絲蟲染上任何疾病及導致傷亡,後果一概由客人負責 。

•  6. 本公司寄養及額外服務費用 , 將根據本公司最新之收費表計算 .

•  7. 寄養房間手續

•  可填妥以下資料親身交回本公司或各特許經營商戶或傳真回本公司

• i. 入會申請表 [ 如已是會員不適用 ]

• ii. 訂位表格

•  付款方式 : 信用卡 、 易辦事 、現金或銀行轉賬

•  所有寄養房間將以付清 “ 寄養房間費用 ” 後才可作實

•  而在入住前 7 天 ( 繁忙季節為最少 14 天 ) 必須支付所有費用

•  取消及退回費用

• i. 在入住前最少 8 天 ( 繁忙季節為最少 15 天 ) 通知 , 可退回費用之 50%

• ii. 少於入住前 8 天 ( 繁忙季節為少於 15 天 ) 通知 , 則不獲退回任何費用

•  所退回之費用 , 可轉為在本公司或各特許經營商戶作其他消費.已繳交之款項將不會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退還

•  8. 本公司擁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情況下或不提供任何理由,拒絕接受寄養任何寵物.兇猛或不健康的寵物不會被接受 。

•  9. 屆滿十歲或超過十歲任何寵物,則該動物必須於入住前三星期由註冊獸醫檢驗及經註冊獸醫書面同意後,才能獲准寄養於本司 。

•  10.如遇客人在任何時間取消訂位或其 寵 物在正式入住前被發現任何不符合本公司訂明之寄養條件(如有患病徵狀、不友善、兇猛等)而被拒寄養,訂金將不會獲得退還 。

•  11. 寄養費用只包括住宿 、基本健康檢查、一般房舍清潔、每天合共半小時的散步時間 和本公司提供之指定膳食,並不包括其他服務如特別糧食 、 美容 、獸醫診治、醫療護理、額外散步、接送等 。

•  基本健康檢查包括 : 每天檢查及紀錄 寵 物之 (1)體重 (2)體溫 (3)大便 (4)胃口 及 每週一天註冊獸醫巡視 [每天檢查項目 (1) 與 (2) 不適用於龍貓,兔倉鼠及對本公司職員有傷害性可能的動物]

•  12. 所有寄養寵物在寄養期內,如遇有身體不適,本公司有權酌情決定該動物是否需要獸醫診治,及跟進藥物服用等.獸醫診治及藥物費用 、 醫療測試費用 、 必須的手術費用 、 留醫費用 、 本公司的護理服務費用及車費等,其主人或代理人必須於寵物寄養期滿時即時繳清有關費用 。

•  13. 客人在其寵物寄養前必須簽署授權書,指定何人可以決定其寄養寵物在寄養期間是否需要接受任何醫療測試 、 手術及有關手術之一切事宜.手術之一切後果,一概由寄養動物之主人負責 。

•  14. 若客人在其寵物寄養期間增加額外服務,有關費用須在其寄養寵物離開本公司前繳清 。

•  15. 若客人在其寵物寄養期內因任何原因提早取消寄養,餘下之寄養費用將不會獲得退還 。

•  16. 若任何寄養寵物不論於該日在本公司辦公時間內的任何時間離開,仍作一整天計算 ( 需在營業時間內 ) 。

•  17.本公司只會按寵物主人訂位表格上指明之寄養期安排寵物之宿位.任何申請延續動物寄養期之要求,本公司會盡量安排.但必須視乎當時之情況是否許可而定.如因任何情況不能安排宿位, 本公司有權要求寵物主人於寄養期屇滿時立即遷離本公司之寄養中心.任何動物若於已列明之寄養期屇滿後仍遺留於本公司而不領回者,本公司會將該 寵 物視為已被遺棄.故該 寵 物可能被遷離本公司之寄養房舍而另行處理 。

•  18. 如客人在寄養期屆滿後仍未繳清費用,本公司會根據填寫在“訂位表格”上的寵物主人之地址,寄發欠款通知書予有關的寵物主人.如其主人或代理人在通知書發出日期七天內尚未繳清該寄養寵物之一切費用,本公司將視為 已被遺棄.故該動物可能被遷離本公司之寄養房舍而另行處理 。

•  19. 寄養之寵物只可由其主人或其主人書面授權之代理人方可領回 。

•  20. 寄養寵物離開寄養中心或門市前,其主人須簽署客戶聲明,以確實其寵物在離開時之身體狀況 。

•  21.接送服務乃本公司之一項額外服務.如遇上任何預料之外的情況,例如:交通或天氣問題等 … 導致延誤接或送之服務,本公司將不負任何責任.而動物因此而逗留本公司之額外日子,動物主人亦應支付所需之寄養費用 。

•  22. 辦公時間:早上 10:00 至 晚上 9:00 。

•  23. 本公司有權隨時調整動物之寄養費用,而無須事先給予通知 。

•  24. 本公司保留權利隨時修改 、取代、刪除寄養條例所載的任何或全部條款及條件,或訂立新條款及條件而無需預先通知 。

•  25. 本公司擁有絕對酌情權在任何情況下 , 拒絕接受寄養任何懷孕寵物 . 倘若入住寵物 , 於入住期間發現懷孕或生產 , 而導致寄養寵物及初生寵物生病甚至死亡 , 本公司恕不負責 。 本公司有權要求主人安排該寵物及初生寵物儘快遷離本公司 。 而本公司有權向主人索償該初生寵物之住宿及其他連帶性費用 。

•  26. 為保障入住寵物健康 , 本公司恕不接受任何非入住寵物到訪或參觀 。

•  27. 為減低對入住寵物造成滋擾 , 主人或代理人每日探訪時間不可超過一小時 及將安排於指定探訪區內進行 。本公司有權在繁忙時間拒絕任何探訪寵物的安排。

•  28倘若寵物在 寄養,因本公司的職員疏忽或失職或行為錯誤或天災或其它人為意外原因 ,而導致 寄養寵物 遺失、盜竊、逃走、受傷、患病甚至死亡, 寵物主人同意向本公司的索償該 寄養寵物之任何賠償或 不超過港幣 $500。(以較低者為準)

 

 

本人在訂位前已閱讀 ,明白及接受以上各項之寄養寵物協議細則,並在此單正面簽署及同意將本人之寵物寄養

太平洋寵物會 寄養中心. 如寵物在入住時發現不合乎入住條件 , 所有入住及連帶費用, 恕不退還. 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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