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條款細則

為使客戶更清楚認識寵物寄養之注意事項,客戶選擇或安排其寵物於本會寄養服務前,有所準備及留意,客戶須詳閱本會印刷在訂位表格上的寄養寵物協議細則和寄養須知內一切內容條款細節,保障客戶及其寄養寵物得到最稱心的寄養服務。

● 入住前寵物牌照及健康聲明

 主人需於入住當天出示提交有效預防針咭及狗牌(正本)到本會,客戶應申報寄養寵物的健康情況,使
 本會可有效照顧或跟進寄養寵物的健康情況,如有需要,客戶於入住前可諮詢獸醫意見,以評估其寵物
 是否適合接受寄養服務。凡滿10歲以上之寵物,必須出示由獸醫發出之健康證明方可入住。

● 寵物寄養授權書

 客戶有機會不在港或其他原因本會無法聯絡得上,授權書指示客戶或其指定受權人,可處理及決定寄養
 期內寄養寵物需安排的一切事宜。

● 完成寵物寄養服務聲明

 確認已檢查並滿意寄養寵物離開時的身體狀態,滿意及點算清楚本會退回由客戶提供的自攜物品/證明
 文件正本(如適用),清楚明白及同意整個寄養服務已妥善完結。